1.关于重度卵巢刺激综合征
  
  每个妇女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周期对超(促)排卵刺激的反应差别可以很大,少数患者出现卵巢低反应(可见于年龄大、卵巢储备功能不良、有过多次卵巢手术等患者),即用药后发育卵泡≤3个,在后续的试管婴儿治疗中,取不到卵、不受精、不分裂、最终不能移植的偶然性加大,虽然如此,一般我们还是建议不孕夫妻继续治疗下去,当然如果要求也可放弃本周期治疗。
  
  另有少数妇女尤其是年轻、瘦、多囊卵巢者,超(促)排卵用药后,卵巢增大明显,每侧卵巢可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卵泡发育,做试管婴儿技术取卵时获卵数明显多甚或几十个,抽血雌激素水平明显高,此种情况下,肌注hCG后有发生中或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的可能。
  
  中重度OHSS表现为:腹胀、胃口不适、恶心甚至呕吐腹泻、腰围增大、体重增加、尿量减少、出现腹水甚或胸水、血液浓缩、肝功能(严重时肾功能)受损、血栓形成甚或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较重征象,极其严重时甚至威胁生命。
  
  重度OHSS重在预防它的发生,极其严重时,必须果断终止怀孕!此时根据情况可以放弃本周期治疗、不肌注hCG,或如做试管婴儿,取卵后体外受精不移植、冻存胚胎以后移植,或仅移植一个胚胎,减少重度过激的发生及程度。一旦发生重度过激,只要能在积极的治疗处理下安全的度过,不发生严重并发症,对身体及胎儿不会有任何不良影响。
  


 
  2. 关于宫外孕、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及卵巢扭转或破裂:
  
  在输卵管存在病变如粘连、远端堵塞的情况下,(相对于输卵管正常时)易于发生宫外孕、宫内宫外同时妊娠(如是做试管婴儿技术,宫内胎囊数少于移植胚胎数时可能发生),由于宫外孕通常情况下发育速度较正常怀孕时要慢,所以在常规安排的B超时间可以看到宫内孕但有时可能发现不了宫外孕,这是完全可能的。
  
  此外,治疗期间包括怀孕后,发生卵巢扭转(尤其超促排卵卵巢增大或怀孕后卵巢形成较大黄体时)及卵巢破裂(黄体或黄体囊肿破裂、卵巢滤泡囊肿破裂等)的几率极小,但仍可能发生。已确诊或高度怀疑宫外孕,必须住院观察检查治疗;
  
  如仅是怀疑有可能,患者除了在家呆着或上班并将病历本随身携带外,不许外出出差或旅游,如发生不能缓解的疼痛立即去医院急诊。如治疗期间或怀孕后腹部出现较剧烈不能缓解的持续疼痛或有时有所缓解但间歇加重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确诊宫外孕或卵巢扭转或卵巢破裂,一般需立即开刀手术治疗,如病情允许且有条件,可首先考虑腹腔镜手术。
  
  手术切除宫外孕及破裂或扭转的(部分)卵巢组织,对同时有的宫内孕不会有太大影响,加强保胎措施,多数情况下仍能顺利妊娠,不用过分担心。怀孕期间也可发生各种其他疾病,如结核病、阑尾炎等,与助孕技术本身无关。 
 


 
  3. 关于减胎:
  
  国家卫生部规定: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及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对于三胎及以上的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如出现一个胚胎分裂成两个胎体即所谓单卵双胎的情况,如是做试管婴儿技术则胎体数将多于移植的胚胎数,施行减胎术通常减去这种单卵双胎的胚胎,因这种胚胎发生连体胎儿、双胎输血综合征的可能性较大)。
  
  在下述情况下双胎要求减胎
  
  个矮尤其低于1.53米、年龄偏大尤其是超过38-40岁者、有高血压病史、试移植时或以前已发现宫颈(可能)松弛、存在子宫肌腺症或较大子宫肌瘤尤其是肌间肌瘤、有剖腹产史或肌瘤挖除等子宫手术史。
  
  减胎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可能发生的子宫破裂。一旦发生子宫破裂,尤其是在孕早期及孕中期(虽然极罕见),往往事先无任何征兆,短期内大量出血、胎儿死亡,处理稍不及时可造成孕妇死亡。
  
  多胎妊娠于产前及产后引致的母婴并发症也较单胎高得多。于胚胎移植后整4周必须行阴道B超检查以及早发现多胎。见到胎心即认为胚胎存活,越早行减胎越安全、容易。
  
  多胎妊娠减胎术的常用方法是用16G的穿刺针经阴道穿过子宫壁刺入欲减灭胚胎的胎心搏动处以负压吸引。操作前后要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一周左右。术后保胎治疗。术前检查阴道洁净度、血常规及出凝血情况。操作较简单,对被保留的胚胎几乎没有影响。减胎术的副作用及并发症有:孕妇出血、宫内感染、脏器损伤;
  
  减胎术为宫腔内操作,可能导致全部胚胎流产;既使正常减胎术后仍有可能发生流产;由于宫内胚胎发育着床的情况各异,个别胚胎有自然停止发育的可能,故减胎最后的结局可比预期保留的胎数少;如出现减胎失败即减灭的胚胎后来发现继续存活,此时可能需要流产全部胚胎。  
 


 
  4. 关于胎儿或新生儿畸形:
  
  促排卵人授试管婴儿妊娠与自然妊娠没有不同,也可发生生化妊娠流产(仅验血是怀孕但最终超声未发现妊娠迹象,和来月经没有太大区别,不需要清宫)、临床妊娠(超声看到胎囊以后的妊娠)流产、宫内死胎、胎儿畸形或新生儿畸形、新生儿先天愚型或智力障碍、妊娠滋养叶细胞疾病、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等,但出现的机会是较少的,一般不会高于自然妊娠的水平,但越是年龄大(尤其妻子大于35岁)出现的相对几率就越大。
  
  我们要求在胚胎移植后10周(即孕12周)来本院做一次超声检查,移植后22周(孕24周)做一次全面超声检查(胎儿心脏加全身),同时在转产科检查后,按要求进行相关筛查。
  
  5. 如果在整个试管婴儿技术治疗过程中及怀孕后出现一些异常情况,例如:发热(≧37.5度)、感冒、腹泻、牙疼、痔疮发作或其他情况,应该积极的看相关医生而不是消极等待,药物的应用只要说明书中没有明确禁止在孕期使用,原则上都可以应用。
  
  6. 妻子必须控制体重
  
  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身高m)高于23为超重、高于25为肥胖、高于30为极度肥胖。超重及肥胖是造成或加重不孕及增加不孕治疗难度的重要原因,所以要求所有进行不孕治疗的患者只要体重指数超标,必须减重,由于不孕治疗特别是试管婴儿技术治疗期间患者活动明显减少,所以必须严格控制饮食,减少盐分摄入,多食蔬菜类主要是黄瓜、西红柿、冬瓜、苦瓜等。
  


 
  把体重指数控制在19-21之间为最佳,那些认为准备怀孕就应该多吃、吃好的、加强营养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必须抛弃,此外怀孕后更需要控制饮食,严格控制体重增长,孕妇过胖及胎儿过大容易造成流产、早产、新生儿出生损伤等情况,切记!
  
  详情请访问    试管婴儿技术    http://www.yunbaoivf.com